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章程》的有關規定,為保障學校勞動爭議協調領導小組(以下簡稱協調領導小組)及時、有效地開展工作,妥善處理各種勞動爭議,化解各種矛盾,結合學校實際,特制定《校勞動爭議協調領導小組組織及章程》。
一、學校協調領導小組的工作原則
1.學校協調領導小組是協調本學校勞動爭議的組織。
2.協調領導小組的工作接受學校工會的指導。
3.協調領導小組應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,做好協調的登記、檔案管理和分析統計工作。
二、學校協調領導小組的組織原則
1.協調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設在學校工會。
2.協調領導小組主任由學校工會代表擔任。
3.協調領導小組委員應當由具有一定勞動法律知識、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、辦事公道、為人正派、密切聯系群眾的人員擔任。
4.協調領導小組委員調離本學?;蛐枰{整時,應按規定另行推舉或指定。
三、學校協調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
1.負責協調本學校內發生的各種勞動爭議與勞動矛盾。
2.檢查和督促爭議雙方當事人履行協調協議。
3.對職工進行勞動法律、法規的宣傳教育,做好勞動爭議的預防工作?!?/span>
四、學校協調領導小組的協調范圍
1.因學校開除、除名、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、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。
2.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、社會保險、福利、培訓、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。
3.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。
4.因勞動工作發生的各種矛盾。
5.法律、法規規定應當協調的其他勞動爭議。
五、學校協調領導小組應當遵循的協調原則
1.當事人自愿申請,依據事實及時協調。
2.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
3.同當事人民主協商。
4.尊重當事人申請仲裁和訴訟的權利。
5.學校協調領導小組協調勞動爭議未達成協議的,當事人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,向仲裁小組申請仲裁。
6.對因勞動工作發生的各種矛盾應當無條件的接受協調?! ?/span>
六 學校協調領導小組應當遵循的協調受理程序
1.當事人申請協調,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內,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協調領導小組提出申請,并填寫《勞動爭議協調申請書》。
2.協調領導小組接到協調申請后,應征詢對方當事人的意見,對方當事人不愿協調的,應作好記錄,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。
3.協調領導小組應在四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請的決定,對不受理的,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。
4.對協調領導小組無法決定是否受理的案件,由協調領導小組主任決定是否受理。
5.發生勞動爭議的職工一方在三人以上,并有共同申訴理由的,應當推舉代表參加協調活動?! ?/span>
七、學校協調領導小組應當遵循的協調程序
1.及時指派協調委員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,調查應作筆錄,并由調查人簽名或蓋章。
2.協調領導小組主任主持召開有爭議雙方當事人參加的協調會議,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參加協調會議協助協調,簡單的爭議,可由協調領導小組指定一至二名協調委員進行協調。
3.協調領導小組應聽取雙方當事人對爭議事實和理由的陳述,在查明事實、分清是非的基礎上,依照有關勞動法律、法規,以及依照法律、法規制定的學校規章和勞動合同,公正協調。
4.經協調達成協議的,制作協調協議書,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,協議書應寫明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姓名、單位、職務、爭議事項、協調結果及其他應說明的事項,由協調領導小組主任(簡單爭議由協調領導小組)以及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,并加蓋協調領導小組印章,協調協議書一式三份(爭議雙方當事人、協調領導小組各一份)。
5.協調不成的,應作記錄,并在協調意見書上說明情況,由協調領導小組主任簽名、蓋章,并加蓋協調領導小組印章,協調意見書一式三份(爭議雙方當事人、協調領導小組各一份)。
6.協調領導小組協調勞動爭議,應當自當事人申請協調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束。到期未結束的,視為協調不成?! ?/span>
八、協調領導小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當事人有權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申請,要求其回避:
1.是勞動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近親屬的。
2.與勞動爭議有利害關系的。
3.與勞動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系,可能影響公正協調的。
4.協調領導小組對回避申請應及時作出決定,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。協調領導小組的回避由協調領導小組主任決定。協調領導小組主任的回避,由協調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?!?
九、學校協調領導小組應當遵循的協調紀律
1.參加勞動爭議各類協調的人員應當堅持原則,秉公辦事,不得自作主張亂下結論。
2.勞動爭議當事人應遵守協調紀律,維護協調秩序,不得激化矛盾。
3.在協調過程中故意傷害協調委員的,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。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十、本章程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?!?/span>
十一、本章程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